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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正成為境內超高凈值人群財富傳承的重要手段。從財產形式看,資金由于業務流程清晰、成本低,成為裝入家族信托的主要資產。經過幾年探索,資金家族信托業務模式已經逐漸成熟,股權、房產等資產如何裝入也正成為行業探索的方向。下面我們就來聊聊股權家族信托與股權的其他傳承方式相比有什么優勢。
1、保障股權的穩定性
通過所有權和收益權的分離,股權家族信托能保持股權結構的穩定傳承,不因為夫妻股東的婚姻風險而分散股權,不因為多個兒女的傳承分割股權。將股權裝入信托可以解決股權穩定的問題,只需要靈活改變受益人的收益分配即可達到財富傳承的目的。
例如新聞集團總裁默多克與鄧文迪婚后生育了兩個女兒,但是并沒有讓她們參與公司經營的決策,而是設置家族信托讓兩個女兒成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與鄧文迪離婚時,鄧文迪僅得到了兩套房產,而他們的孩子也只能享有信托收益,但無法享有公司股權。從默多克案例來看,家族信托實現了資產的隔離和保護,確保了家產糾紛不會影響到企業運轉。
2、避免股權代持帶來的風險
在中國的高凈值人群中,股權資產代持現象比較普遍,不少人將自己的股權等重要資產委托他人代持,置于代持人的名下。假如實際控制人A將自己的股權交給親戚B來代持,看上去是在轉移風險,事實上可能增加了新的風險:
道德風險:實際控制人往往尋找信任的第三方,如親屬、朋友等,認為股權放在他們那里不會有風險。但是這種做法忽略了在利益誘惑下不可控的人性,B可能會因為種種誘惑否認代持A資產的事實,道德風險在代持中是時有發生的。
婚姻變動風險:如果代持人的婚姻狀況發生變化,代持股權可能面臨被分割的風險。假設B在這時候離婚,B的妻子主張這套股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此時會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和舉證。
債務風險:如果B對外負有債務而被起訴,B代持的名下資產有可能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執行。在B不能償還債務時,法院可以依法查封股權,并將股權用于償還代持人的債務。
人身意外風險:代持人發生人生意外,其名下代持股權可能會被代持人的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繼承。如果B突然離世,A和B沒有簽訂代持協議,這份股權就將作為B的遺產進行繼承,即使簽訂了代持協議,證明力度難免太弱也同樣存在風險;如果A突然離世,基于其他考慮,未將事實告知繼承人,那么該股權則也可能轉為B的財產。
合法性:即便簽署股權代持協議,能夠證明實際出資人和名義出資人之間存在股權代持關系,但面對繁瑣且細枝末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時,一旦股權代持協議不滿足要求仍然會被認定無效。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認定股東資格的依據在現實中較為復雜,認定股東資格要依托多種方式來證明,現階段我國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公司設立運作不夠規范,造成各地法院對股東資格的認定做法不一,給處理這類糾紛造成了一定的阻礙。
3、獨立性優勢
家族信托,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是相分離的,股東一旦將股權裝入信托,該股權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而是歸信托公司,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愿和合同約定收取和分配。股東如果遭遇婚姻風險、債務危機和其他意外時,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家族信托能夠更好地幫助這類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認可度也越來越高。
例如在京東招股說明書里,創始人劉強東通過某離岸公司持有京東股票,而這個離岸公司是通過家族信托持有的,劉強東為信托唯一股東,享有收益權。這意味著:股權的所有權不再屬于劉強東,難以被撼動,因為劉強東及家人只擁有收益權,從而為其持有的股權構建了一張安全網。
此外,由于實際操作中金融機構并不能代扣代繳信托產品投資收益的個稅,因此與股東直接分紅相比,還有一定的稅收籌劃空間。
以上只是簡略說明了股權家族信托的少數優勢,實際上,股權家族信托的保障與傳承功能更為強大,而且我們欣喜的發現,相關業務正在不斷落地,股權家族信托的時代離我們越來越近。
作者:劉 發 躍
來源:川 信 錦 繡 財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