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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整頓敦促信托機構回歸主業
發布時間:2006-12-22   來源:   分享到:
業內人士表示第六次整頓敦促信托機構回歸主業目前信托業需尋找到其他營利模式實現平穩過渡,業務壓縮難一蹴而就
根據監管層下發的信托業相關管理辦法討論稿,監管層鼓勵信托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年金信托等創新業務,信托公司自營業務和貸款業務將受限制。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從長遠來看,壓縮信托公司自營規模、限制貸款的運用方式是規范信托業務,使信托公司與銀行資金業務區分開來,有利信托回歸主業。但是,目前資產證券化等創新業務暫難挑大梁,信托公司需要先找到其他的營利模式取代自營模式和貸款業務,才能平穩過渡。因此,自營和貸款業務的壓縮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
新規有利信托回歸主業
《關于信托公司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信托公司需逐步壓縮有關業務,2007年底前自營貸款業務占凈資本比例須下降至70%以下。并且,禁止信托公司進行實業投資。據悉,實業投資為信托公司自營資產的主要投資方向。
業內人士指出,對自營業務和貸款業務的限制,長遠來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歸受托理財的主業。監管層對信托業貸款方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