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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新規利好信托 銀信合作將加深
時間:2016/7/28 作者:楊卓卿 胡飛軍 來源:證券時報
記者獲悉,銀監會在2014年意見征求稿基礎上,已初步形成了新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意見征求稿,并召集部分銀行進行討論。
中建投信托研究創新部相關人士認為,在大金融監管趨勢下,泛資管市場的監管套利空間正在逐步縮小,信托機構的優勢反而凸顯出來。
據記者獲取的文件顯示,新版本對銀行理財業務的監管十分嚴苛,重點包括三點。一是將對銀行理財業務資質劃分為綜合類和基礎類兩大類。銀行資本金將是劃分的重要標準之一,基礎類銀行理財業務將不能投資非標和權益類資產。二是禁止“非標”投資對接資管計劃,只能對接信托計劃。不允許多層通道嵌套。鼓勵銀行理財發行一對一非標產品(無期限錯配)。三是禁止銀行發行分級產品。
上述人士認為,盡管新規尚未正式出臺,但監管有意審定銀行“非標”投資僅限對接信托,實際上反映出信托作為一種資產管理工具已被市場認可。泛資產管理時代格局的變化和近年行業的嚴格監管,已經讓信托公司的市場競爭優勢進一步顯現。而當前信托的主要優勢包括三方面。一是近年來銀監會頒布的一系列針對信托公司業務開展的規范性文件對信托公司從資金來源、資產配置、風險控制等方面開展了全方位的引導,信托行業已建立了清晰的業務規范體系和發展方向;二是經歷高速發展之后,信托業有意收縮通道業務占比,主動管理能力明顯增強;三是2007年新的“一法兩規”頒布以來,信托行業已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制度體系,當前已形成了涵蓋凈資本管理、信托公司恢復與保障機制、信托賠償金、信托業保障基金等機制在內的完善的風險控制與防范體系。
上述人士還表示,新版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將引導未來銀信合作進一步加深。“這種加深不簡單局限于通道合作,未來信托公司去通道化的大方向沒有發生改變。未來信托公司的競爭仍然集中在主動管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資產配置能力等方向。”
格上理財研究員樊迪認為,新的管理辦法實際上也限制了部分資管計劃的發行。“銀行和信托都歸銀監會管,要求銀行理財投資只能對接信托計劃,其實也方便銀監會統籌管理。如果銀行理財對接資管計劃的話,資管計劃的管理是放在證監會的,就會有多頭監管,部門之間協調起來會比較困難。此外,銀行理財投非標資產存在一定的風險,而資管計劃歷來監管要求都比信托低,限制銀行投資管,也是一種防范風險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