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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或將進入“快車道”
時間:2016/9/26 作者:金融時報 來源:龐東梅
《慈善法》正式生效以來,包括平安信托、中航信托、國投泰康信托、中誠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或推出新的慈善信托產品,或在原有公益信托的基礎上加以創新,在行業內掀起一波熱潮,推動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日前,又有消息傳出,四川信托聯合四川省慈善總會接受信托行業1886萬元捐款,設立了“四川信托公益慈善——定向捐贈信托計劃”。該計劃包含了已運行3年的“貧困助學”項目和四川慈善總會發起的“百企扶貧項目”。
根據民政部的統計數據,截至2015年底,我國開展公益慈善事業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達66.2萬個,年度慈善捐贈額已達千億元規模。隨著我國居民財富的增長,以及千年流傳“樂善好施”理念的傳承,我國慈善事業日益壯大。如今做慈善并非僅僅局限于富人,越來越多的中產階層加入到這一隊伍。與慈善事業有著天然近親基因的信托業,憑借其獨特優勢和專業的資產管理能力,將大有所為。
北京信托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托憑借其獨有的制度優勢,例如信托財產的獨立性、所有權和受益權分離等,在從事公益事業方面具有先天優勢。《慈善法》正式落地實施極大鼓勵和促進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規范、健全慈善事業政策法規體系,加強慈善行業監督管理。特別是《慈善法》第五章單獨規范了“慈善信托”,明確了受托人、監察人的義務,行業多家信托公司正積極籌備慈善信托產品。
實際上,在《慈善法》實施之前,信托業早有動作。北京信托從2011年就開始探索。前后兩年相繼推出“希望之星1號”和“希望之星2號”慈善信托。這是一款資助貧困上進學生的愛心希望系列慈善信托。
有專家表示,希望之星系列信托,創新出慈善信托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模式,為公益信托的發展與推廣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與經驗積累。
盡管多家信托機構在公益信托領域不斷探索發展,初試鋒芒,取得一些經驗。然而,在《慈善法》實施之前,由于法律機制等不健全等諸多因素的存在,導致我國公益信托一直發展緩慢,并未迎來蓬勃發展。較低的收益率也是難以吸引信托公司紛紛涉足的一個重要原因。如今,法律體系的完善,明確了慈善信托的地位,將有力推動我國慈善信托的發展。此前需要事先審批的制度改為備案制,更是給慈善信托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
做一次慈善不難,難在做一輩子慈善。盡管我國捐贈規模龐大,但很多慈善項目的持續性并不強。對于受托人而言,如何能夠讓自己的慈善事業持續下去,保障資金的安全性是其考慮的一大重心。信托業的介入為其解決了這一核心問題。中國信托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蔡概還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設立慈善信托后,受托方將采取多種金融方式,讓信托資產保值增值,持續用于慈善事業。即使受托人有變更,但信托財產可以交由新的受托人運營,只要有余額,就可以繼續應用慈善項目。
北京信托有關負責人表示,慈善信托對于彌補目前慈善項目的薄弱之處起到良好的作用。首先,慈善項目持續性較弱,信托公司作為法人性質的受托人,且多數信托公司股東背景、資產實力、管理能力突出,有能力保障慈善項目永續經營。其次,信托具有財產隔離功能,受托財產由托管銀行監督資金專款專用、信托公司管理資金并控制風險、律所等監察人監督、銀監系統監管等多方參與,同時信托公司定期披露項目運行情況,有助于提升慈善項目的規范性,透明度顯著增加。最后,信托公司具有較強的資產管理能力,能夠起到慈善資金保值增值的作用,為慈善信托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活力。
當前慈善信托還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階段。當前的產品設計中也難免存在一些不縝密不完善的地方,相關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北京信托有關負責人表示,慈善信托成立容易,經營難。慈善信托的模式和監督管理需要信托公司共同探討研究,摸索經驗,踏實走好每一步,才能將慈善信托事業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