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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登記細則獲批 “全登”時代信托將更規范
2018-08-08 作者:胡萍 來源:中國金融新聞網
日前,根據原銀監會頒發的《信托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在征求行業機構等方面意見基礎上,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信托登記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獲批生效。
中國信登相關負責人告訴《金融時報》記者,《細則》的框架結構與《辦法》登記相關條例相銜接,致力于貫徹落實《辦法》,細化明確各登記流程及操作內容,進一步增強信托登記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細則》總計十一章三十四條,包括總則、信托登記辦理、信托預登記、信托初始登記、信托變更登記、信托終止登記、信托更正登記、定期報送、信托登記信息保管、信托登記自律管理和附則。
據介紹,《細則》堅持以細化落實《辦法》為目標,以服務監管為宗旨,以服務行業為導向的原則,在《辦法》框架內,明確了信托登記各個環節的執行要求,對預登記、重新申請預登記、補充預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更正登記的適用情形、需提交的登記信息、登記方式等進行了細化。比如在定期報送章節,信托產品存續期間,應按照《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定期向信托登記公司報送信托業務信息。此外,信托機構應按季向信托登記公司報送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信托資金管理報告、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對于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明確規定信托機構應予以披露的事項,也應通過信托登記系統報送信托登記公司。
中國信登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監管部門要求,通過明確分期信托產品的登記要求,加大對分期發行產品的事前報告管理力度;明確發生新增關聯交易等需事前報告的存續信托產品,在進行變更登記前應通過信托登記系統向監管部門事前報告,提高事前報告效率。
據了解,信托登記系統上線后,中國信登開通了與原中國銀監會、各地銀監局專線訪問端口,實現了線上開展信托產品的事前報告管理,形成了信托產品登記報告的范式,科學助力監管部門采取叫停等監管措施以及便利信托產品具體信息查詢等;把關聯交易管理、異地推介報告等納入信托登記范疇,實現了監管部門“在線”和“動態”開展上述業務監管的基礎功能,有力增強了監管監測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2017年9月1日,中國信登信托登記系統在《辦法》生效當日上線運行,開始全面提供信托登記服務,實現信托產品及其受益權信息的預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更正登記功能以及集合信托產品成立在中國信登官網同步公示的功能,標志著中國信登這一行業基礎設施平臺正式開始發揮實質作用。
近一年來,通過聽取行業意見,在保證登記質量的前提條件下,中國信托登記公司對信托登記系統進行多次升級優化,不斷提高信托機構辦理登記的便利性及用戶體驗,并結合信托機構的業務開展和系統建設實際情況,采用定期報送的方式更新信托受益權等信息。
中國信登相關負責人告訴《金融時報》記者,《細則》出臺生效對于進一步規范信托登記活動,提升信托登記的科學性和執行效果,促進信托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一是進一步明確信托登記具體規則,全方位規范登記工作,有助于扎實開展信托產品及其受益權的集中登記,在登記實際操作方面具有指導意義;二是完善信托登記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信托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監管監測,有助于監管部門及時把握信托業單體和行業整體的風險狀況;三是明確了特殊信托產品和登記事項的登記要求,提升了具體工作的可操作性,為信托登記工作全面深入推進并充分發揮信托登記功能奠定扎實的基礎。
對于信托登記事業的前景,業內人士認為,截至2017年年末,全國信托公司受托管理資產規模已突破26萬億元,已連續多年成為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金融子行業。通過全國統一的信托登記平臺,在信托產品及其信托受益權信息登記的基礎上,有助于未來開展信托產品發行、交易、轉讓、結算等服務以及信托受益權賬戶的設立和管理等,逐步推進形成統一有效的信托市場。